摘要
社会治理创新是近年来党和国家高度重视的社会建设任务。各地政府在实践过程中都意识到,社会治理主体多元化,即政府从垄断社会管理转变为与其他力量共同治理社会,是现实的要求。作为社会治理的终极受益者和当前社会治理主要矛盾、利益的直接相关者,社会公众以治理主体之一的身份参与社会治理十分必要。当前,公众参与社会治理的主体意识淡薄,且缺乏有效的沟通参与机制。积极培育公众公民意识,完善社会公众与政府的沟通机制,规范公众参与社会治理的民主程序,是当前促进公众参与社会治理、提升社会治理效能、实现社会治理创新的有效途径。
出处
《哈尔滨师范大学社会科学学报》
2016年第2期25-27,共3页
Journal of Social Science of Harbin Normal Universi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