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法制化就是将行为纳入到法律规制的范畴,由相应的制度对其进行规定和制约,使其规范化、程序化。在我国全面法制化建设的大背景下,教育评估法制化建设正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机遇和挑战,以法律视角审视教育评估行为已逐渐进入我国相关学者的研究领域。实现教育评估法制化不仅是与国际接轨的需要,是管办评分离的需要,是依法治教的需要,也是评估公信力的需要。有法可依是教育评估法制化的根本前提,可以最大限度地避免教育评估活动中人的因素的影响,避免人情评估、暗箱操作、滥用权力等现象的发生;依法评估是教育评估法制化的实现依据,它需要体现在教育评估前、中、后等一个完整的教育评估活动的各个节点;法治精神则是教育评估法制化建设的有力支撑,它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组成部分。从外部而言,法治必须有铁一般的制度文本;从内部而言,法治必须倚重人的心理秩序。在教育评估活动中,法治精神体现在两个方面,即评估法制观念的培育和遵从与评估从业人员的职业化追求。
出处
《知与行》
2016年第6期105-109,共5页
Cognition and Practi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