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目的:了解本院精神科药品致药品不良反应(ADR)发生的情况,为促进临床用药安全提供参考。方法:采用病例回顾性研究方法,对本院2015年收集到的精神科药品致ADR报告96例进行统计、分析。结果:96例ADR报告中,抗精神病药引起的ADR最多,有60例(占62.50%)。ADR累及器官或系统以神经系统损害最常见,有44例(占42.72%),主要表现为锥体外系反应;内分泌系统的损害居次,有12例(占11.65%)。结论:临床应加强对精神科药品ADR的监测工作,促进精神疾病患者的用药。
出处
《天津药学》
2016年第3期22-23,40,共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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