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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共同体视阈下的个人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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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马克思将共同体看作是个人生活的基本形式,社会性是人的本质属性。在马克思那里,共同体和社会是两个含义不同的概念。个人只有生活在共同体里才能获得充分的自由,但并不是所有的共同体都能为个人自由提供保障。能够给人们带来自由的共同体是真正的共同体,即自由人的联合体。真正共同体是人、自然和社会和谐统一的共同体,现实的个人只有在真正共同体中,才能实现自我、发展自己的个性。
作者 张立成 张梅
出处 《济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6年第1期56-60,共5页 Journal of University of Jinan:Social Science Edition
基金 国家社科基金项目"马克思个人与共同体关系思想研究"(11BKS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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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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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引文献31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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