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马克思将共同体看作是个人生活的基本形式,社会性是人的本质属性。在马克思那里,共同体和社会是两个含义不同的概念。个人只有生活在共同体里才能获得充分的自由,但并不是所有的共同体都能为个人自由提供保障。能够给人们带来自由的共同体是真正的共同体,即自由人的联合体。真正共同体是人、自然和社会和谐统一的共同体,现实的个人只有在真正共同体中,才能实现自我、发展自己的个性。
出处
《济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6年第1期56-60,共5页
Journal of University of Jinan:Social Science Edition
基金
国家社科基金项目"马克思个人与共同体关系思想研究"(11BKS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