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16年《关于将环境损害司法鉴定纳入统一登记管理范围的通知》与《关于规范环境损害司法鉴定管理工作的通知》出台,就环境损害司法鉴定的相关工作作出明确规定.是建立健全我国环境损害司法鉴定制度的新起点。目前.我国环境损害司法鉴定仍存在问题与障碍,需要在建立与完善相关法律法规、统一鉴定技术标准体系以及鉴定费用制度等方面实现突破,只有紧紧抓住这些关键环节不放松.才能进一步健全环境损害司法鉴定体制,最终推动环境司法专门化。
出处
《绿叶》
2016年第6期37-45,共9页
Green Leaf
基金
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创新实践资助项目“最严格水资源管理视阈下非法采砂行为的刑事责任研究”的研究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