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近年来,我国食品监管领域的渎职行为呈上升趋势,集中于中部及沿海地区;案件以共同犯罪为主,发生于生产加工阶段的卫生监管领域;现阶段案件查处仍以公安机关"以案查案"时发现的渎职行为为主,且处罚过程中免刑、缓刑率偏高,总体上存在立法规制和监管方面的问题。为此,我国应借鉴国外先进经验,在立法层面完备法律体系的构建,在制度层面内外监督并举,强化检察监督作用,推动食品追溯制度建设和第三方力量参与来完善我国对食品监管领域渎职行为的监督规范,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出处
《浙江警察学院学报》
2016年第3期80-85,共6页
Journal of Zhejiang Police College
基金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研究--以食药犯罪侦查为例"(项目编号:2015JKF01123)的阶段性研究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