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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明确营改增后增值税收入划分过渡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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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关于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后调整省与市州及省直管县增值税收入划分过渡方案的通知》由省政府办公厅日前印发实施。该通知提出,增值税中央与地方五五分享后,全省上划中央收入由省与市县共担,保持省与市县、地区之间财力格局相对稳定,保证各级财政平稳运行。
出处 《党的建设》 2016年第7期41-41,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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