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小商贩作为一种非理想状态的社会存在,我国现行立法对其长期的回避与忽视并不是解决当前小商贩管理矛盾的最佳选择。建议在未来我国小商贩法律制度的建构与完善在承认小商贩商主体地位、明确责任主体的前提下,宜豁免小商贩商事登记,采取税务登记,实现两者之间的有效过渡。除此,尚须辅以配套制度,创设部门协作、联动机制,创新监管方式、建立小商贩商业信用制度等,以求在保护小商贩合法权益的同时,不失对其进行规范管理,营造一个切实可行的制度环境,进而兼顾公平、效率与安全。
出处
《长春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6年第3期39-45,共7页
Journal of Changchun University of Science and Technology(Social Sciences Edi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