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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后评价的可行性分析与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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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构建标后评价体系的可行性《招标投标法》第七条第二款规定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依法对招标投标活动实施监督,依法查处招标投标活动中的违法行为。根据本款规定,对招标投标活动进行监督是监管部门的义务与职责,建立标后评价体系为监管部门监督招标投标活动提供了又一着力点。
作者 蒲子峰
出处 《中国招标》 2016年第26期22-24,共3页 China Tender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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