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转型中乡村社会价值主体及利益诉求多样化,致使村庄由先前某单一主体的"管控型"治理向多元治理主体交互作用的"协商共治"型治理进化。地处我国北部的H省A县M村,在合作经济组织的发展基础上形成了"合作社有限主导型"的村庄治理模式:即合作社组织借助于"利益诱导"机制,使之成为村庄治理的一个"整合主体";并与村两委进行"相当的联合",村庄自治行政及社区事务管理仍由村干部及村委会掌握,合作社组织在村域经济领域发挥一定的主导作用,且处在由"一般参与者"向治理中的"主角"角色演化进程中。该种治理模式是转型中乡村社会客观现实形成之结果,也是现阶段绝大多数村庄走向"良治"进程中的"一种必然"。
出处
《贵州社会科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16年第7期137-144,共8页
Guizhou Social Sciences
基金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现代化进程中的农民合作社组织与乡村社会互构研究"(09CSH0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