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当前法学教育与法律就业之间鸿沟难跃,一方面,法学教育偏重理论,虽然法律专业实习业已存在,却没有统一规定,实习流于形式;另一方面,"诉讼爆炸"的司法现状,对法官、检察官以及律师的执业技能和执业素质的要求日益严格,高校难以输出合格的法律人才。基于此,专门建立法律实习生制度,及时将法学教育和法律就业交融相接,培养高素质的法治人才,适应法治社会对人才需要。
出处
《湖北经济学院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
2016年第7期100-102,共3页
Journal of Hubei University of Economics(Humanities and Social Scien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