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16年1月1日起,我国已开始执行研发支出加计扣除新政。为使科技主管部门、税务主管部门及科技企业更好的理解通知精神及内容,保证优惠政策的有效执行,本文从"三维"视角出发,厘清"科技-税务-企业"三方关系,着重解析了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新政策的变化及亮点,并列出了科技企业、科技主管部门、税务主管部门三方落实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新政的责任清单。
出处
《财会通讯(上)》
北大核心
2016年第7期96-98,共3页
Communication of Finance and Accounting
基金
湖北省科技支撑计划软科学研究类重点项目"湖北省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实施的案例及对策研究"(项目编号:2015BDF018)阶段性研究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