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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法律规范的层级性结构——从水利碑刻看非制定法的性质 被引量: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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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中国古代民间规范包括民间法律规范和民间规约,前者称为"非制定法",是基层法律规范的主体。非制定法与制定法的主要区别是两者的形成路径恰好相反。民间规约转变为"非制定法",需经过报官核准或官府认同的程序。中国古代法律规范具有顶层、中层和基层的结构体系,各层次的法律规范都具有公权、公益、禁罪罚和权利义务、核准程序等要素。
作者 李雪梅
出处 《华东政法大学学报》 CSSCI 北大核心 2016年第4期33-43,共11页 Ecupl Journal
基金 北京市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古代石刻法律文献分类集释与研究"(项目号15ZDA06)的阶段性研究成果
  • 相关文献

参考文献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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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证文献5

二级引证文献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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