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中世纪行会的监督下,师傅除了向徒弟传授技艺外,还要向徒弟传授宗教、道德方面的知识。徒弟在得到师傅技艺指导的同时,也要帮助师傅料理家务,师徒之间形成了一种互惠互利的契约关系。随着《工匠法》和《济贫法》的颁布,国家取代行会接管学徒制,使英国学徒制得以延续,但由于师徒利益一致性的消失和行会监管的缺失,使英国学徒制在近代初期出现了一些新的变化。
出处
《经济研究导刊》
2016年第16期149-150,155,共3页
Economic Research Guide
基金
衡阳师范学院基金启动项目研究成果(14B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