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目前 ,我国的立法正驶入快车道 ,立法进度加快 ,立法广度得到扩充 ,但与此同时 ,却出现了严重的立法膨胀现象 ,从而使得一些法律虚置 ,达不到立法者的预期目的 ,难以贯彻实施 ,以致降低了立法效益。为了制定出符合社会需求、具有可操作性的高效益的法律 ,需从经济学的角度分析立法的成本与收益 ,从而决定应立什么法 ,先立什么法 ,根据轻重缓急 ,统筹兼顾 ,合理安排立法次序 ,以达到“低成本、高效益”的立法目的 ,这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出处
《四川教育学院学报》
2002年第7期44-46,共3页
Journal of Sichuan College of Educ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