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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年无证驾车撞人 一家被判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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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15年7月29日,未成年人小斌驾驶哥哥大斌的摩托车往广西桂平市木乐方向行驶,至木乐镇一中十字路口路段时,与蒙某驾驶的无牌摩托车发生碰撞,蒙某受伤。事故发生后,桂平市交警大队作出事故认定书,认定小斌负事故主要责任,蒙某负事故次要责任。此次事故中,蒙某因伤被送到医院住院治疗4个多月,直到2015年12月2日才伤愈出院。为此蒙某共花去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交通费等各项经济损失共计175733.56元。出院后,
作者 黄文媚 程飞
出处 《道路交通管理》 2016年第7期74-74,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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