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公安部门的绩效评估是应用于公安部门内部的公安政策,其实质是对公安利益的权威性分配,因此,盲目或不规范的应用绩效评估会造成公安部门内部的利益分配不均,使绩效评估原有的政策效用和价值大打折扣,不仅无助于提高民警的工作积极性,甚至消减其工作动力,也对公安目标的实现产生负面影响。本文通过分析我国公安组织因不实行绩效评估或想当然运用绩效评估所存在的问题,探究深层次原因,并"对症下药"提出解决问题的具体、可行路径,以期实现部门内部的利益分配均衡和人民群众满意的终极目标。
出处
《呼伦贝尔学院学报》
2016年第3期23-29,共7页
Journal of Hulunbuir Universi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