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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统一视角下新修《立法法》之评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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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维护法制的统一和尊严作为对我国法制建设提出的基本要求.被写入我国宪法条文。《宪法》第五条中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国家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和尊严”。这一条文明确了法制在我国的社会地位,体现维护法制的统一和尊严是我国建设以宪法为根本大法的法制体系的基本要求和基本理念。
作者 李诗蕊
出处 《江淮法治》 2016年第13期58-59,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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