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江苏省射阳县采取的"农户+农户+合作社"的联耕联种模式,将原先碎片化的农地集中起来,实现了有组织的连片种植。通过这种新型农民合作经营模式,不仅提高了农户的综合收益,还促进了农村劳动力转移和农业现代化进程。但由于这种新型组织既非农业企业亦无法人资格,金融支持过程中存在承贷主体未明确、抵押担保难落实、信贷产品不匹配等问题,使得信贷服务远未能适应联耕联种形势发展及其金融需求,本文据此提出了相关政策建议。
出处
《金融纵横》
2015年第12期73-77,共5页
Financial Perspectives Journa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