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1994年,世界银行出版的《防止老龄危机——保护老年人及促进增长的政策》一书,首次提出并向各国政府推介了"养老保险三支柱"理论,即建立以社会保障养老金(财政收入再分配)为第一支柱;企业年金/职业养老金(强制储蓄的企业缴费、个人缴费以及企业年金基金)为第二支柱;个人年金(商业性保险储蓄、商业性人寿保险)为第三支柱的养老保险体系,这一理论被各个国家普遍接受。中国养老保障制度的改革是从20世纪80年代开始的,至今已有30多年,其间经历了养老金社会统筹、个人缴费责任实施、
出处
《社会建设》
2016年第4期3-3,共1页
Social Construc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