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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真学习《黑龙江省地方志事业发展规划纲要(2016-2020年)》全面推进地方志事业持续和谐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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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地方志是传承中华文明、发掘历史智慧的重要载体,是承上启下,继往开来,服务当代,永不断章的千秋大业。“盛世修志、惠泽千秋”,进入21世纪后,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地方志工作,先后作出重要批示,并颁布《全国地方志事业发展规划纲要(2015—2020年)》。为促进我省地方志事业发展,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地方志事业发展规划纲要(2015—2020年)的通知》,2016年4月29日,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下发了《黑龙江省地方志事业发展规划纲要(2016--2020年)》,《规划纲要》的制定和实施以下简称《规划纲要》为今后地方志工作的发展指明了方向,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指导意义,我们要认真学习贯彻落实《规划纲要》,推进地方志事业的全面健康发展。
作者 马燕
出处 《黑龙江史志》 2016年第5期23-24,共2页 Historical Records of Heilongji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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