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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金融迎“最严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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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在互联网金融监管过程中,应该区分金融活动与“为金融服务的活动”,实行不同的监管原则,如果是金融活动,对于资金中介、信用中介,必须进行有牌照管理;但是围绕着金融活动有很多金融服务,这两类金融活动应该有不同的监管规则。
出处 《名人传记(下半月)》 2016年第7期12-13,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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