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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安市:拟普通住宅物业费由政府定价,随物价指数波动进行动态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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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6月16日,山东省泰安市高新区召开城市管理暨物业管理工作会议。会上,行政执法分局、房管分局与居民小区各物业公司签订《高新区居民小区城市管理暨物业管理目标责任书》,会议印发了《城市管理和物业管理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城市管理暨物业管理工作内容》和《高新区居民小区门前五包责任书(样本)》。
出处 《住宅与房地产》 2016年第7期60-60,共1页 Housing And Real Est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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