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和法"是中医治疗八法之一,清代程钟龄《医学心悟》正式提出,使其首次成为独立的治法。"和"有和解、调和之义。和解,即内和正气而外解邪气;调和,即调理脏腑气血、阴阳,协调脏腑功能,使之平衡和调,疾病得以康复[1]。皮肤病种类繁多,皮损形态各异,致病因素也错综复杂,若用单一治疗方法往往取效不佳,甚使病情迁延难愈。而"和法"正是针对两种或两种以上具有相互对立性质的病因引起的病机较为复杂的病证,采用比较和缓的药物,
出处
《国医论坛》
2016年第4期51-52,共2页
Forum On Traditional Chinese Medicin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