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平等是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具体的价值标准和判断,必须把公平与公正放到具体的历史条件下去考察它的内涵和要求,不能抽象地谈论平等问题。历史经验表明,在经济发展水平尚未达到一定阶段的情况下,追求所谓的绝对公平,是不现实的。当前,我国应把构建社会公平保障的政策制度体系作为重点,通过促进劳动机会和就业公平、加快建立和完善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社会保障体系、推进教育平等、完善分配政策和制度以及形成合理的分配机制、缩小收入差距等来实现社会的和谐和稳定。
出处
《中南民族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16年第4期101-104,共4页
Journal of South-Central Minzu University (Humanities and Social Scien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