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结合刑事一体化概念,从法律规范和刑事司法理念两个角度分析我国刑法、刑事诉讼法的关系及其可能产生的冲突可知,二者应当共同作用于刑事司法进程并形成互促、互制关系,两大部门法下的人权保障价值既有区别又联系密切,因此,构建刑事一体化视角下人权保障的合理路径就是坚持程序正义的优先性,同时兼顾对实体正义的"背离"设置必要尺度,达到刑事司法进程的社会效益最大化。
出处
《赤峰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16年第7期102-105,共4页
Journal of Chifeng University:Philosophy and Social Science Chinese Edi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