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一、强化认识,提升预算单位健全内控的内在自觉 健全高效的内控制度是提高中央预算单位(以下简称“预算单位”)内部管理水平、合理保证单位经济活动的合法合规、有效防范舞弊和顶防腐败、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的重要手段。但从近年开展预算监管的情况看,各个单位内控意以普遍不高,亟需提高。一是预算单位普遍存在重业务、轻财务的问题,认为财务部门仅仅足后勤保障部门,将单位的预算控制直接等同于内部控制;二是有的预算单位,在涉及一些重大经济事项的决策时,财务人员的参与度不够,对重大决策的过程和结果不能及时掌握;三是有的预算单位因为事业性质和人员结构等问题,常年不能配备专业的财务人员,从事财务工作的人员多是半路出家,专业素养不足;四是财务工作的全员参与度不足,业务部门认为财务事项只是财务部门的事情,导致部分财政预算事项与实际业务需求脱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