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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抵押贷款试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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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最近,银监会、国土资源部联合印发了《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贷款管理暂行办法》。作为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和金融领域改革试点工作的重要制度安排,《办法》明确允许开展抵押贷款的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仅限于国家确定的15个入市改革试点县(市、区)地区。
出处 《致富天地》 2016年第7期19-19,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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