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4]90号)印发以来.各地认真贯彻落实文件要求,将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纳入基本公共服务范围,及时取消收取人事关系及档案保管费,积极做好档案接收、整理、保管、利用和转递工作,取得明显进展。
出处
《劳动和社会保障法规政策专刊》
2016年第7期20-22,共3页
Legislation and Policy of Labour and Social Securi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