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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规范“三类人员”选配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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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近期,湖南下发通知,对在乡镇换届中从乡镇一”事业编制人员、优秀村干部、大学生村官(以下简称“三类人员”)中择优选配乡镇领导班子成员作出具体部署,着力扩大选人视野,打通基层干部上升渠道,改善乡镇领导班子结构。
作者 钟闻
出处 《党建文汇(上半月)》 2016年第7期19-19,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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