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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工作中存在哪些对职业健康不利的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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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安大夫:职业健康越来越受到人们的重视,一方面,我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另一方面,职业病防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组织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如实告知劳动者。
出处 《安全生产与监督》 2016年第5期22-23,共2页 Work Safety & Supervis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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