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我国犯罪学长期以来比较忽略犯罪测量的研究,极少探究测量与统计资料的形成来源,由此可能造成对刑法的选择性与部分性缺乏质疑、立法与执法难以与社会脉动同步、缺乏证据而形成刑事政策等。目前世界主要发达国家都已建立起系统性的犯罪被害人调查制度,通过对官方统计的比较与修正,已成为各国了解本国犯罪现状、特征及变化趋势的可靠数据来源,也为犯罪学特别是被害人学的实证研究提供了基本的素材。我国正处于社会管理创新的关键时期,亟待建立全国性的犯罪被害调查制度。
出处
《犯罪研究》
2016年第3期31-38,共8页
Chinese Criminology Review
基金
2015年福建省社科规划项目"福建预防腐败机制创新与地方法制研究"(FJ2015TWB040)的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