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综合执法是指为了解决现实中行政机关职能交叉而出现的多头处罚和滥施处罚的现象,有的地方将原来由几个行政机关分别行使行政管理权的管理领域,统一由一个行政机关实施管理,并由该行政机关对违法行为进行处罚。我国城管综合执法在实践中存在许多问题亟待解决:法律依据不足,职能范围模糊,人员编制混乱等。其原因则是涉及观念、经济、体制以及法律等各方面。要完善城管执法,就必须要坚持从立法、执法、守法三个方面切入,把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体制改革推向前进。
出处
《黑龙江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2016年第4期15-18,共4页
Journal of Heilongjiang Administrative Cadre College of Politics and La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