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网络虚拟财产具有财产属性,应当纳入刑法的保护范围。实践中处理盗窃虚拟财产案件存在诸多疑难点,如电子证据的运用、虚拟财产价值的认定、多次盗窃的认定、虚拟财产盗窃犯罪形态认定及案件管辖地等。在综合国内外处理虚拟财产盗窃现状的基础上,应当在立法、司法层面上对我国盗窃虚拟财产罪之相关规定做出补充。
出处
《黑龙江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2016年第4期32-34,共3页
Journal of Heilongjiang Administrative Cadre College of Politics and La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