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二十国集团领导人第十一次峰会(简称G20杭州峰会)倒计时之际,浙江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决定,授权省及设区的市政府为保障峰会筹备和举办工作,可以在公共安全、环境保护等方面规定临时性行政措施。为了保障G20杭州峰会的筹备和举办工作顺利进行,浙江省人大常委会在授权决定中指出,在峰会筹备、举办期间及延后期限内,省及设区的市政府针对可能存在的风险和影响,在采取常规管理措施尚不能满足保障峰会圆满顺利举办的各项要求的情况下,可以根据必要、适度的原则,通过规章或者决定的形式在公共安全、社会治安、交通运输、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领域规定,临时性行政措施,并组织实施。同时,规定临时性行政措施的规章或者决定应当及时报浙江省人大常委会备案。
出处
《天津人大》
2016年第6期47-47,共1页
The People's Congress of Tianj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