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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意倾倒危险废物,也能构成环境污染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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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编辑同志: 我丈夫原是一家公司的清洁工,包括负责对公司废弃物品的处理。鉴于公司的废弃物品中含有有毒有害物质,公司对其处理有着严格的要求和流程。三个月前,由于废弃物品较多,而我丈夫又急需赶往医院照顾住院的父亲,遂乘人不备,将含有六价铬的固体废物悄悄倒在了水渠附近。未料,却造成33人中毒、12人轻伤,自己也于近日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两年。令我不解的是,我丈夫只是处置危险废物不当.怎么也会构成犯罪呢?
作者 廖春梅
出处 《新农村》 2016年第7期37-37,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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