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康德为了坚持道德的纯粹性对世界进行了二元区分,并认为这两个领域之间是根本异质的。康德道德律只能是普遍性的法则而不能是带有个体性因素的准则,在此意义上,康德是一个形式主义者,既坚持道义原则高于功利原则,又拒斥感性和功利。康德认为作为道德的主体,人只是一个"有限理性"的存在者,所以幸福或功利是人的至善不可或缺的一个维度。在康德的伦理学体系中道义与功利之间存在内在的张力,但这恰好展现出康德对道德的独特理解。只有在这种二元论的张力中,道德的真实意义才得以呈现出来,康德赋予人的理性对于感性欲望的斗争、挣扎以根本重要性价值,这正是康德的实践理性的良苦用心。
出处
《学习与实践》
CSSCI
北大核心
2016年第7期124-130,共7页
Study and Practi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