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近日,北京市通信管理局会同市住建委、市经信委联合下发《关于推进实施物业管理居住小区宽带接人的通知》。《通知》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或物业服务企业不得与他人签订垄断或排他性质的宽带运营弘议。已建成并实施物业管理的小区,在设备间(电信间)、管沟、管井、槽道、配线设备等基础设施具备多家接入的情况下,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照业主需求满足3家以上宽带运营企业平等接入,并将接入宽带运营企业有关情况在小区内显著位置公示。
出处
《广播与电视技术》
2016年第7期141-141,共1页
Radio & TV Broadcast Engineer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