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政府在理论上应有的"正义之剑"往往成为现实中的"掠夺之手",与其将善治政府作为政府治理的逻辑起点,不如从治"恶"出发,更有助于深刻理解政府行为、界定政府与市场的行为边界。实际上,市场经济是嵌入到社会当中的,市场和政府之间是一个相互适应的过程,政府的行动既要与其能力相适应,更应该将职能集中到核心公共产品和服务上,建立市场运行的制度基础,遵从法制,引入竞争机制,扩大公民社会的参与。
出处
《山东行政学院学报》
2016年第4期10-15,共6页
Journal of Shandong Academy of Governa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