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系证据能力的范畴,民事诉讼中的证据调查规则向来持宽松态度,原则上并不存在对证据能力的限制。2012年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不仅在总则中写入了"尊重和保障人权"条款,并在立法层面上首次确立了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相比之下,同年的民事诉讼法修改并未规定非法证据排除规则,但是最高人民法院却多次明文规定关于非法证据的判断问题。非法证据必然得排除在民事诉讼中显然不通,是否排除仍属法官自由心证的范围。
出处
《中共乐山市委党校学报》
2016年第4期31-33,共3页
Journal of the Party School of Leshan Municipal Committee of CPC
基金
2014年度西南政法大学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法院诉讼行为瑕疵类型化救济实证研究>(项目编号:FXY2014084)的研究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