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气候变化新框架下,《巴黎协定》承继了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确定了自主——贡献承诺的减排模式。这为清洁发展机制(简称CDM)的发展提供了一个新的契机,发达国家在自主减排的过程中需要明确向发展中国家提供资金、技术、能力建设的支持。CDM项目作为《京都议定书》规定的三种碳排放量交易机制之一,在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之间建立起一座贯通减排与发展的桥梁。在新形势下CDM项目的适用和发展,必须要处理好现存的问题,统一于新的减排模式,才能获得长足的发展,进一步推动碳排放量交易市场的全球化。
出处
《知与行》
2016年第7期89-93,共5页
Cognition and Practice
基金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碳排放权交易制度中的国际法问题研究"(15BFX1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