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随着传统媒介的深度融合及大规模数字化,无主作品的著作权如何保护问题是当前各国著作权立法必须直面的一个重大理论和实践课题。权利许可乃是无主作品的核心问题,欧美各国对无主作品的制度选择进行了有益的探索和尝试。我国现有的著作权制度已经不足以解决无主作品问题,在借鉴域外先进立法经验的基础上,我国著作权法应实现"勤勉查找"之主观性判断标准客观化,构建更加开放和弹性的合理使用规则,将无主作品纳入著作权集体管理制度的管理范围并引入延伸性集体许可制度,建立相应的无主作品数据库以便分类管理或许可使用,可以实现无主作品价值的最大化。
出处
《政治与法律》
CSSCI
北大核心
2016年第8期112-125,共14页
Political Science and Law
基金
广东省韶关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韶院共建课题"地方立法科学性研究"(项目编号:G2015011)的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