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康德人性善恶论历来是人们热衷研究的论题,但这个问题本身有赖于对康德"人性"三个不同层次的理解,人性概念也分别对应Menschen Natur与Menschheit两个不同的词。三个不同的层次所具有的道德意义也并不相同。康德的人性论就不再是简单的非此即彼,而在不同的层次上有不同的结论。善恶的判断也有其自身适用的范围,即在自然层次上,人无所谓善恶,任意的层次,人仅有善的禀赋与恶的倾向,人格中的人性也不能说有善恶,而本身构成善的根据。
出处
《理论月刊》
CSSCI
北大核心
2016年第8期44-48,共5页
Theory Monthl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