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儒生、文吏对汉代司法活动的影响

下载PDF
导出
摘要 在中国汉代,儒生是指通晓、研习儒家经典的学者;文吏是指明习法律的官员,即所谓刀笔之吏。儒生与文吏在司法活动中展现的不同风格,深刻地影响着汉代的司法实践。儒生与文吏对汉代司法活动产生的深远影响,其主要表现为:一是影响到司法官员队伍的构成;二是决定着汉代司法领域中的宽猛相济;三是儒生与文吏提出的司法建议,推动了汉代的司法改革运动。
作者 律璞
出处 《理论月刊》 CSSCI 北大核心 2016年第8期82-87,125,共7页 Theory Monthly
基金 陕西省教育厅项目(11JK0210)
  • 相关文献

参考文献9

  • 1宋·倪思.班马异同卷二十九[M].影印文渊阁四库全书:第251册[Z].北京:北京出版社,2012.
  • 2宋·洪适.隶释·隶续[M].北京:中华书局,1986.
  • 3清·苏舆撰,钟哲点校.春秋繁露义证[M].北京:中华书局,1992.
  • 4南朝宋·范晔撰.后汉书[M].北京:中华书局,1965:2548.
  • 5宋·李昉等.太平御览(三)[Z].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8.
  • 6宋·李昉等.太平御览(六)[Z].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8.
  • 7东晋·袁宏撰,张烈点校.后汉纪[M].北京:中华书局.2005.
  • 8《汉书·于定国传》.
  • 9《后汉书·酷吏列传》.

共引文献15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