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提出:建设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即在符合规划和用途管制的前提下,允许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出让、租赁、入股,实行与国有土地同等入市、同权同价。为贯彻落实中央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精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农村土地征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4]71号)。2015年国土资源部部署了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三项试点工作,并在全国范围33个县市开展了试点工作。吉林省长春市九台区作为全国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结合实际,积极探索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基准地价方法,科学合理地制定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基准地价标准,为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提供价格依据。
出处
《农业与技术》
2016年第13期164-169,共6页
Agriculture and Technolog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