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中心辐射型"卡特尔兼具纵向垄断协议和横向垄断协议双重性的一种特殊垄断协议形式。纵向关系是它借以规避风险的"隐身衣"——纵向协议一般适用合理原则。因"中心"是下游主体,被"辐射"的范围为不同品牌的竞争者,故本质上,它属于横向垄断协议。由此决定了它适用本身违法原则、无需考察市场力量、可以适用宽大政策等。结合我国现行法律制度,这种协议可以依据协同行为的认定标准来对待,即要求行为一致性和意思联络。
出处
《价格理论与实践》
CSSCI
北大核心
2016年第6期33-36,共4页
Price:Theory & Practi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