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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印发4项具体准则完善政府会计准则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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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7月14日,财政部印发了《政府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政府会计准则第2号——投资》《政府会计准则第3号——固定资产》和《政府会计准则第4号——无形资产》。此举是财政部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标志着政府会计准则体系建设工作继《政府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出台后又迈出了坚实一步,对于进一步规范政府会计主体的会计核算,提高会计信息质量,夯实国有资产管理基础,具有重要的意义。
出处 《中国总会计师》 2016年第7期10-10,共1页 China Chief Financial Offic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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