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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改增后建筑业预收账款、工程结算的会计处理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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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开后,对于建筑企业如何进行财税处理的观点层出不群。对于预收账款的处理有二种情况:一种是收到的全款贷记预收账款,再在工程结算环节再进行价税分离;另一种是对收到的款项进行价税分离,将不含税价款贷记预收账款,将应交的增值税贷记应交增值税。那么,建筑企业收到预收账款到底应该怎么核算?价税分离到底应该在哪个环节处理比较合理?
作者 黄奇芳
出处 《财会学习》 2016年第15期170-170,共1页 Accounting Learn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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