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社会组织已成为当今中国公共管理舞台中不可或缺的治理主体,并在推进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中扮演着关键的角色。社会组织的体制改革和机制创新必须以在国家-社会宏观的分析视阈以及政社、政会的基本交互架构之中方能得以实施,选择科学的理论工具和研究框架异常关键。在修正和弥合传统自由主义和法团主义关系模式的基础上,我国学者结合中国之行政生态对国家社会乃至政社、政会分析工具进行了本土化创新,而镶嵌式自主性理论较好地将多种理论观点整合为统一的分析框架,对我国社会组织的改革和发展具有一定的指导价值。
出处
《中共天津市委党校学报》
北大核心
2016年第4期90-96,共7页
Journal of the Party School of Tianjin Committee of the CPC
基金
江苏省教育厅项目"行业协会的法律地位及保障研究--以江苏省为例"(批准号2013SJB820004)的阶段性研究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