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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周乐教与宋代理学诗教美育思想的融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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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西周礼乐制度是治理社会的一种制度,在礼乐制下的音乐教育注重人内心的协和,提倡"游于艺,成于乐",在具体的诗、乐、舞一体的教育过程中提高学生人文素养。宋代理学思想家有复兴先秦文化的倾向,在推行整体教育中采用诗教的方式,也使用诗、乐、舞三位一体的教育形式,对学生进行美感和道德的熏陶,是一种基于美感和人文的教育。由于宋代学者对先秦诗乐结合形式的复兴,所以在宋代理学家推行的诗教中,可以找到西周礼乐的影子,是一种继承和发展,而这种诗教体现的对人本身关注的美育精神依然值得今天的美育教育借鉴。
作者 梁媛媛
出处 《北方音乐》 2016年第10期3-3,共1页 Journal of the Northern Musi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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